凡康熙字典在线查询:
查询汉字:【凡】
繁体汉字:【凡】
汉字注音:【ㄈㄢˊ】
汉字拼音:【fán】
汉字五行:水
汉字造字法:象形
汉字结构:单一结构
汉字路径:【子集下】【几字部】
查询汉字:【凡】
繁体汉字:【凡】
汉字注音:【ㄈㄢˊ】
汉字拼音:【fán】
汉字五行:水
汉字造字法:象形
汉字结构:单一结构
汉字路径:【子集下】【几字部】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符咸切,音帆。
【說文】最括也。
【玉篇】非一也。
【廣韻】常也,皆也。
【正韻】大槪也。又【前漢·揚雄傳】請略舉凡。
【註】師古曰:凡,大指也。
【杜預·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又【玉篇】計數也。
【前漢·石奮傳】凡號奮爲萬石君。
【註】師古曰:凡,最計也。總合其一門,計五人爲二千石,故號萬石君。又最凡,諸凡之最目也。
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書謂簿書,契其最凡也。
【小宰疏】凡要亦是簿書,如今印契,其凡目所最處印之。又輕微之稱。
【廣韻】凡,輕也。
【孟子】待文王而後興者,凡民也。又國名。在濬州。
【春秋·隱七年】天王使凡伯來聘。
【左傳·僖二十四年】凡蔣郉茅胙祭周公之胤也。又姓。
【韻會】周公凡伯之後。又叶符筠切。
【崔駟達旨】高樹靡隂,獨木不林。隨時之宜,道貴從凡。
【註】凡,常也。
考證:〔【周禮·天官·司會註】謂簿書,挈其最凡也。〕
謹照原文謂字上增書字。挈字改契字。